1、女方提出离婚债务如何分割
当女人作为提出离婚诉讼主体的时候,应当重视对债务性质的划分。比如,若为婚姻期间所产生的夫妇一同债务,则需要由双方一同承担相应责任;反之,如果是某一方的个人债务,那样就应由负债的一方一个人承担。值得注意的是,诸如因一同生活、一同经营等缘由而产生的债务,总是被视为一同债务。在进行债务分割的过程中,将会全方位考虑到双方的经济情况、债务的具体金额与作用与功效等多方面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一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一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与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平时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是夫妻一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平时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是夫妻一同债务;但,债权人可以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一同生活、一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一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2、女方提出离婚如何处置彩礼的事情
当女人率先倡导离婚时,对于彩礼的处置方案需要依据特定情形进行剖析断定。若男女双方尚未达成正式婚姻注册或虽已完成婚姻注册但实质并未一同生活在一块;抑或是在结婚以前男方给予了彩礼且这一行为致使了赠予者的经济困境,那样男便捷有权利请求返还彩礼。然而,若男女双方已经缔结了合法婚姻并一同生活在一块,那样彩礼一般是不予以退还的,除非彩礼的赠送使得男方陷入了紧急的经济困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讲解(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根据风俗给付的彩礼的,假如查明是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一同生活;
(三)结婚以前给付并致使给付生活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3、女方提出离婚如何判财产保全
女人在步入离婚程式之际提出对财产推行保全之请求,法庭将依据实质情状进行深入斟酌与判断。一般来讲,法庭在考量的范畴中包含了夫妻共有财产的范围、配偶间的财务情况与是不是存在着隐匿或转移财产的潜在危险性等等很多原因。若女方可以提供充足的证据证明男方大概隐藏或者转移财产,那样法庭将会裁决采取相应的保全手段。然而,假如证据并不充分,法庭则可能没办法批准该项保全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缘由,使判决很难实行或者导致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依据他们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肯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肯定行为;当事人没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手段。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手段,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同意申请后,对状况紧急的,需要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手段的,应当立即开始实行。
女方提出离婚时,债务的分割一般要考虑债务的性质。若是夫妻一同债务,由双方一同承担;若是一方的个人债务,则由负债一方自行承担。譬如因一同生活、一同经营等产生的债务一般是一同债务。在分割时,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情况、债务的金额和作用与功效等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