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原在浦东高行有一老房子,只有我名,没户口。因我是安灰退休回来,五年以前动迁时分给我二套二室户。
我回沪后,一家三口户口上在岳母家。岳母家3年前也动迁了。依据政策,大家按户口拿到三个人的补偿款。
事情已过去多年。近期有人讲我已在浦东享受过补贴,不可以再拿岳母家的补偿款了。我的问题是:
我在浦东老房子没户口,他们如何给我补贴呢?而且当时浦东动迁组没给我说过补贴的事。协议上也没写上补偿的问题。他们里面怎么样做账?我根本不了解。
我想,我按户口拿岳母家的拆迁补贴,是正当的。
倘若我是二头享受了好处。等我把事情搞请后,我也想退出一头。退浦东的可以吗?由于我确实不了解浦东的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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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律师为你解答:
房子拆迁纠纷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国有土地上房子的拆迁,应当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子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法定程序实行。在该法中也规定了政府及职能部门的职责,假如存在违法且侵害别人合法权益,则权益被侵害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对于补偿标准问题,法律规定是高于周围房子市场价格。另一类是:集体土地上房子的拆迁,应当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各地集体土地上房子拆迁方法实行,此类拆迁也应依法进行。补偿标准也应当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子征收与补偿条例精神实行。因为房子拆迁案件涉及海量部门,海量单位,征收过程中又有不少的部门作出各种行政行为,案件很复杂,维护权益建议聘请专业律师。